我们介绍了定语与状语,它们都是修饰成分(modifiers)。看到这里,也许有读者会问:什么叫“修饰”?下面我们就说说什么叫“修饰”,进而讨论什么是“就近修饰”以及什么是“多重修饰”。 一、修饰 “修饰”这个词对应的英文是动词modify,“修饰成分”或“修饰语”就是它的名词形式modifier。这个词的本义是“改变”,因此,作为修饰成分的定语与状语,必定是要对它们所修饰的对象产生影响,作出各种改变。
首先,从定语修饰名词的角度来看,定语会改变名词的形式及/或意思。比如数量词作定语就会改变名词的单复数形式,如book是原形,与two连用时,词尾就要加-s变为books,说成two books。这里改变的主要是形式,“书”的本义并没有改变。再比如,people是原形,与two连用时可以说two people或two peoples,但意思不同,前者是“两个人”,后者是“两个民族”,词形改变了,意思也改变了。 其次,从状语修饰动词的角度来看,状语可能会改变动词的形式和意思。比如前面说过的这组例句:
a. I miss you. b. I missed you yesterday. a句中没有状语,动词采用了miss的原形;而b句中有时间状语yesterday,它改变了动词的形式,使得miss的词尾要加-ed变成missed。 以上只是简单举例来说明何谓“修饰”。在实际使用中,修饰语与修饰对象之间存在各种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需要找到二者之间的联系,才能读懂句子的意思。这种联系如果建立错误,“乱点鸳鸯谱”,就会造成对句子的不同解读。
Hairdresser: No. I always use a razor. 介词短语with a wooden leg是一个修饰语,它在语义上与名词man存在着强联系,与动词shaved存在弱联系。按理说,我们应该取强联系,译成“一个装有木头腿的男子”。但理发师却取了弱联系,理解成“用木头腿给客人刮脸”,然后在此基础上,他再强调自己是“用剃刀给客人刮脸”。这种误读或者说歧义的背后涉及修饰语与修饰对象之间的位置关系问题。详见下面的讨论。